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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房产局防范交易风险市民购房注意十大事项

日期:2016-7-23(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唐正芳房屋交易数量渐增,为避免交易过程产生纠纷,南宁市房产局提醒市民购房时请看 十大注意 近期以来,南宁市的房屋交易慢慢多了起来,成交的数量也有所上升。但房地产交易专业性强,涉及法律问题多,哪些房不能买,买房需要注意什么,如何付款最安全,这些问题困扰着许多购房者。南宁市房产局根据多年来的房产管理经验,针对近年来比较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房屋时要注意10大事项,以防范交易风险。商品房交易一、细看预售许可证案例:某楼盘为了尽快拉到购房者,在没有办理预售证的情况下就开始卖房,结果开发商拿到钱后并没有投入建设,而是挪作他用,楼盘建设被无期限地 暂停 。提醒:购买预售商品房的,要查看该项目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是最后一道关卡北京癫痫,由房产部门审核,凡是办理了此证的,说明其他的25项证件已全部办理完毕。没有此证,开发商是不能卖房的,购房者也可以举报。购房者还要注意所买商品房是否属于核准预售的范围以内小儿羊癫疯怎么治得好,以及开发商是否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的预售人一致,如果不一致,则需要查看相关的售房委托书。如果购房者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疑问,可登录南宁市房产管理局政务网(http://fc.nanning.gov.cn/)查看相关信息。二、签订合同要慎重案例:某先生在一楼盘购买房子,合同这样约定:如果购房者逾期支付房款,开发商可以解除合同,定金不退;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则按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这个合同明显不公平:某先生交了2万元的定金,如果他不按时付钱,2万元就没有了;但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滞纳金的比例则是固定的羊癫疯症状,不管延期多久,算下来的滞纳金都是2100多元。提醒:南宁市房产局与工商局经过一年的调研,制定了《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已推荐给开发商使用。购房人拿到合同样式后,应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后再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此前不要轻易支付购房定金。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对于开发商的一些宣传和承诺,如在合同中没有体现的,应与其协商列入合同条款,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注意,按照有关规定,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开发商应将合同送房产局备案,购房人可根据需要查询相关的备案信息。此外,为了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因 一房两卖 造成损失,建议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预告登记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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